
律师您好,我在去年9月加盟共享充电宝被坑了100,400元。对方严重违约,且涉及主体隔离:39,900元进了【深圳街电】(现涉诉800余件);60,500元进了【广州来电】(10万注册资本、0人参保的一人空壳公司,老板叫庞海锋)。我想问一下,如果我直接起诉并申请诉中保全,把街电、来电、母公司竹芒科技以及老板庞海锋个人全列为被告(主张连带责任Kaiyun官方网站),站在您广深本地商事执行的实战经验来看,这种方式我最终能拿回来多少钱呢?另外,我想了解一下您们这边是怎么收费的,感谢回复!
具体还要看你的合同以及履约过程才能最终确定被告主体,而且如果被告公司已经有大量诉讼案件,后续执行会面临困难,因此最好的选择还是看有无机会把相关一人公司的股东列为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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